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了《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请于2018年12月16日前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和市住建委邮箱。
市法制办 电话:0556-5347075
邮箱:aqfzbzcfgk@163.com
市住建委 电话:0556-5701610
邮箱:1500977815@qq.com
关于《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关于推进工程建设管理改革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我市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起草的《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送审稿)》已于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6日在政府法制办信息公开网(http://aqxxgk.anqing.gov.cn/bground/index.php)公告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告期间未收到修改意见或建议。特此说明。
安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2018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