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11212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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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来信标题: | 关于野生林产品采集是否在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 |
来信时间: | 2021-12-12 |
问政单位: |
宜秀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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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
尊敬的市局领导,请问野生林产品采集是否可以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体现?如:野生食用菌、竹笋、茶叶、油茶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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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宜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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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1-12-13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要求,安徽省从2021年4月1日起对新设立企业使用经营范围规范条目办理登记,并对原登记经营事项进行规范调整。规范条目出自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目录(试行)》。根据您的意思表述,可以将经营范围表述为“林产品采集”,具体说明请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经营范围“规范条目”辅助查询系统详细了解,网页地址:www.jyfwyun.com。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宜秀区市场监管局联系,联系电话5510251。 宜秀区市场监管局 2021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