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地名管理,更好地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民政部《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省、市有关地名管理工作要求,按照“东西人文历史,南北山水风光”、“就地取材,因地命名”等原则,我局拟定了《安庆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月24日—2月23日(30天)
受理电话:0556-5017656
电子邮箱:aqsmzjzqk@163.com
联系人员:陈龙
关于安庆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和变更起止点的公告
为规范地名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提升城市形象,依照《地名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区部分道路命名(更名)方案经地名专家评审、公开征求意见、报请市地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城区部分道路标准名称和部分道路调整起止点情况予以公告。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依法使用道路标准名称。
安庆市地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4日